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5-06-06
2025年5月27日,余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海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报告指出,市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一是立足检察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主动融入治理,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效果。三是坚持协作共赢,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合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件环境资源案件,努力为余姚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县域样板铺陈生态底色。
会议对市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一府两院”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开创美丽余姚建设新局面。要聚力解决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加快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构建优质高效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秸秆等固废处置链条,高质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要加强城镇风貌整治提升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进城乡生活环境品质提升。要强化执法司法协作,合力推动破解环境治理薄弱环节难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着力打造具有余姚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项目和宣传品牌,促进全民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