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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02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 )

(一)部门(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办公室、检务保障部、政治部、泗门检察室(派驻检察室)。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272.20万元,支出总计5272.2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865.84万元和865.84万元,增长19.65%和19.65%。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以及2022年度因住房公积金调整冲减,导致上下年变化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72.2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27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6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7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9.11万元,占86.28%;项目支出723.10万元,占13.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72.20万元,支出总计5272.20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865.84万元和865.84万元,增长19.65%和19.65%。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以及2022年度因住房公积金调整冲减,导致上下年变化较大;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36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9.43万元,增长19.50%。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以及2022年度因住房公积金调整冲减,导致上下年变化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5.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4279.61万元,占81.27%;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2.06万元,占10.48%;卫生健康(类)支出142.49万元,占2.7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91.63万元,占5.5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68.35万元,支出决算为526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12.06万元,支出决算为348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81.58万元,支出决算为71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尾款延期至2024年付款。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4.37万元,支出决算为7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9.14万元,支出决算为9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0.4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2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1.94万元,支出决算为3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费用为退休人员房改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4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4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2%。与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6.41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笔支出为退休人员房改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之中。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支出为退休人员房改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之中。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44.3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6.7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03万元,占67.78%,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99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占32.22%,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33万元,增长13.80%,主要原因是办案需要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办案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23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9.7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00%。2023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69.7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90%。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累计114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相关单位人员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的支出,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相关单位人员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81批次,累计114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1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0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比2022年度增加43.91万元,增长12.04%,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标准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7.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6.9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716.69万元,自评覆盖率100.00%部门评价项目10个,涉及财政资金716.69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公开范围:2023年预算中所有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应公开单位自评表,如无则写“无”)。

3.部门评价结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指检察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刑事犯罪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对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指检察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指检察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5.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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