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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检察官手记|对校园欺凌说“NO!”

发布时间:2024-04-30

【乡村检察官手记】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家庭力量的共同参与,也离不开法治力量的坚定守护。如何辨别、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是学生们的必修课之一,也是学校教育的日常工作,更是“乡村检察官”们的关切重点。今天我们以检察官老师的身份,走进小学校园,走近全校师生,在讲述中普及法律,在互动中加深认识,共同“对校园欺凌说‘NO!’”,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刘洋、任延武

“不做欺凌者,要做保护者”,3-6年级的学生代表们在听完检察官的讲课后一起高声说到。

2024年4月18日下午,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姚·蓝工作室联合泗门检察室共同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官刘洋、任延武来到余姚市泗门镇中心小学,讲授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课,近百名学生代表在现场听课,其他近2000名师生以视频的形式同步观看

 

课上,检察官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种类,包括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财物欺凌、网络欺凌等多种表现形式;之后,检察官将校园欺凌比喻成一部“大片”,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中的角色,包括欺凌者、协助者、受害者、旁观者、保护者等。最后,检察官提醒同学们如何远离校园欺凌,不做欺凌者、欺凌者的“帮凶”,勇做保护者。

讲述过程中,学生们认真聆听,检察官与现场学生代表们积极互动,学生们踊跃参与,纷纷讲述自己对校园欺凌的理解,看到校园欺凌或充当过校园欺凌中某一角色的亲身经历。

“我曾当过欺凌者……后来我跟他道歉了,我们俩现在还是好朋友,以后我不会再欺负别人了。”

“我曾当过协助者,当时我跟着欺凌者也踢了一脚……以后我不会再做欺凌者的‘帮凶’了。”

我曾当过旁观者……当时我没有站出来,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一定不会再袖手旁观了。”

课后,两位检察官与老师、部分学生代表进行了更深入的沟通与交流,通过“一对一”答疑的形式,为同学们日常碰到的“校园欺凌”问题解惑。

近年来,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姚·蓝工作室始终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网络安全、校园欺凌等内容作为宣讲重点,并根据社会关注、人大代表建议不断丰富和完善宣讲内容。此次应余姚市人大代表、泗门镇中心小学副校长王娜炯的邀请,姚·蓝工作室和泗门检察室共同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活动,收到广泛好评。后续,姚·蓝工作室将扩大宣讲范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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