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2-22
2023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5331件,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上升30%,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上升7.3%,案件审结率提升至92.2%;27个案件获评国家级、省级、宁波市级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工作亮点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字号”媒体报道点赞31次;18个集体、45人次获国家级、省级、宁波市级荣誉。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公示表彰为“2019-2023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周密部署平安护航亚运工作,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24件8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70件2751人。保持“严”的震慑力度,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3人,依法办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田某等52人“软暴力”催收案,提前介入社会高度关注的缅北跨国诈骗集团犯罪27件。发挥“宽”的教育作用,对轻微犯罪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90%的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悔罪。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惩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犯罪,起诉195人。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内部“蛀虫”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开展护民企“啄木鸟”专项行动,起诉39人,督促退赔退赃695万余元。开展“企业全周期法治保障”专项行动,设立6个“营商环境直通站”,线上线下开展法治宣讲覆盖企业2400余家,办结各类营商环境投诉事项20件。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锚定高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目标,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专精特新”企业、生物科技企业完成合规考察,会同司法局探索实行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柔性监管”机制,出台宁波市首个直播电商知识产权合规指引,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浙江法治报》头版报道。市检察院被宁波市委市政府评为“奋进宁波·争先进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自觉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擦亮乡村检察官全省共富最佳实践品牌,助推农村耕地、生态资源、特色产业等系统保护。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现象,通过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监督被非法占用堆放垃圾的农业用地恢复原状。起诉破坏乡村生态环境犯罪35人,办理河道污染、非法狩猎等公益诉讼33件,开展古道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守护绿水青山,留住乡愁记忆。针对樱桃、桑葚种植中果农使用“粘鸟网”造成野生鸟类死亡问题,召开全省首例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公开听证会,寻求兼具“产业兴”和“生态美”的最优解,获新华社、央视等中央级媒体专题采访。市检察院被推荐为宁波市共同富裕示范先行成绩突出集体。
扎实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份。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深化“府检联动”行刑衔接,与司法、税务、资规、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10项。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呈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问题建议信息等22份。设置“姚案检说”等专栏发布典型案例72个,获评浙江检察机关新媒体优秀栏目、优秀门户网站。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倾力当好矛盾纠纷“解忧人”。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办案始终,成立“四明红‘枫’”检察和解工作室,促成民事、刑事和解52件。成功调处一起历时3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追偿等多重纠纷的民事申诉案,在宁波检察“小案不小办 守护大民生”新闻发布会上作典型案例宣讲。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泗门检察室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全力当好追赃挽损“暖心人”。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诈骗及相关黑灰产业链犯罪398人,挽回经济损失1126万余元。严厉打击以扶贫养老工程为名对农村中老年群体实施诈骗系列案,帮助33名被害老人全部追回损失。携手解决烦“薪”事,帮助15名被欠薪员工追回劳动报酬,推动31个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整改。探索“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为174个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家属争取司法救助金。
用心当好关爱成长“守护人”。零容忍打击性侵、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0人,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建成“一站式”办案保护工作站,防止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二次伤害”。秉持“宽容不纵容”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并帮教73人;应当依法惩戒的,起诉21人。联合市妇联对一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独自抚养3名未成年子女的困难妇女开展综合救助。
用情当好美好生活“贴心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以及假药、劣药等犯罪20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7件。针对快递、通讯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发乱象,办理民事公益诉讼8件。针对部分网约车司机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现象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撤销从业资格29人。悉心守护残疾人出行“有爱无障”,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获《检察日报》报道点赞。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持之以恒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起诉1553件2138人,无一撤回起诉或判决无罪;对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不批捕168人、不起诉729人,无一被提出复议复核;强化自行补充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刚性,检察环节追加犯罪金额1.4亿余元。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跟进执法司法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侦查突破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检察案件90件。聚焦职业放贷人打“假官司”、虚假公证领域等问题,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1件。着眼共同解决“执行难”,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车辆查扣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2件。2件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网拍专刊”典型案例、《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
积极规范做实行政检察。着眼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6件。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已结但讼争未结、长期申诉情况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所办案件获评宁波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十大典型案例。健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作出刑事不起诉案件跟踪监督行政处罚264人。针对行政查处过程中企业恶意注销逃避处罚执法难题,联合8家单位会签工作意见。
质效并举做好公益诉讼。扎实推进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案件办理,围绕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函48份。扩大公益诉讼公众参与,“益心为公˙‘余’你同行”志愿者机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办案团队在全国检察机关“益心为公”推进现场会作典型发言。
四、坚持为事业强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毫不动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班子领衔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重点调研任务获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一等奖。持续擦亮“姚检红锋”党建品牌,院机关党委获评宁波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青春检影”新媒体阵地案例入选宁波市机关党建“微+”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
坚持不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跟进“一人一清单”跟踪培养机制,6项课题获省市级重点课题立项,42篇调研文章获省市级以上奖项或发表,7名干警入选宁波市法学法律专家库、人才库。注重在办理大案要案中淬炼履职能力,相继培养出4名省、宁波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能手,2人分获宁波案管业务竞赛第一名、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
锲而不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重大事项全过程监督、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等机制,形成从严治检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时刻拧紧廉洁办案“责任链”,完善司法追责惩戒制度和检察人员履职保护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891件,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成效获《浙江人大》刊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点赞;民革志愿者助力公益诉讼提质增效被《人民政协报》报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听证、公益诉讼等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实干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余姚加快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域样板,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征程中勇挑大梁、争走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牢记殷殷嘱托,以更强意志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
二是始终对标中心大局,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严格落实全域全量全程全时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持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措,迭代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深化实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断完善“府检联动”机制,加强全域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更大成效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始终践行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护航民生民利。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完善“民呼我为”检察为民实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迭代升级“益心为公˙‘余’你同行”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品牌,持续深耕乡村检察官、“四明红‘枫’”检察和解工作室等特色品牌,在服务基层群众、促进共同富裕上展现更大检察作为。
四是始终坚持固本强基,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人才兴检,健全落实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跟踪培养、适时使用、从严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文化强检,深化“阳明思辨”检察文化品牌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把“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要求落得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