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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娟:检察官带你领略王阳明“司法之道”

发布时间:2023-07-06

“乡人有父子讼狱请诉于先生,侍者欲阻之,先生听之,言不终辞,其父子相抱恸哭而去。”据《钱德洪录》记载,有一对父子争讼于王阳明面前。王阳明听完他们的陈述后,讲了一番话,话还没有讲完,这对父子就拥抱在一起痛哭,对争讼后悔不已。

王阳明对这对父子讲:“舜是世间最不孝的儿子,瞽叟是世间最慈祥的父亲。”为什么父子会因此感化息讼呢?王阳明答到:“舜常常认为自己大不孝,所以能做到孝顺;瞽叟常常认为自己最慈祥,因此不能做到慈祥。瞽叟记得舜是我从小养大的,现在为什么不让我愉悦,不知道自己的心已经被后妻改变,还认为自己很慈祥,所以越发不能慈祥。舜只想着父亲在我小时候怎样爱我,现在不爱,只是因为我不能尽孝,每天想着自己不能尽孝的地方,所以就更孝顺。等到瞽叟高兴的时候,只不过是恢复了他心中原本慈祥的本体。所以后世说舜是古今大孝的儿子,瞽叟也就成了慈父。”

王阳明顺人情、循天理,以情理引导,有效地化解父子纠纷、修复亲情关系,实现了情理法的统一。时至今日,化解亲友熟人纠纷依然是社会治理尤其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探索乡村检察官制度,其中一项重要目的即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诉讼的源头治理。

健讼之地何以安民?

“庐陵文献之地,而以健讼称,甚为吾民羞之。”1510年阴历三月,王阳明到江西吉安庐陵县做县令。此地民风刁悍,诉讼成风。王阳明抵达后不久发布了《告谕庐陵父老弟子》,中心思想是:禁止滥诉,希望百姓以和为贵,互助互利。

“呜呼!一朝之忿,忘其身及其亲,破败其家,遗祸于其子孙。孰与和巽自处,以良善称于乡族,为人之所以敬爱者乎?吾民其思之。”王阳明劝诫庐陵父老,不要因为一时气愤忘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危,情况严重会祸及子孙,大家要好好想一想,哪个能以谦让恭顺要求自己,以良善闻名于乡的人,不会被敬爱呢?“以今农月,尔民方宜力田,苟春时一失,则终岁无望”,王阳明更嘱咐大家,此时正是春耕之时,你们应赶紧干农活,如果把春天浪费,这一年就无望了。

王阳明虽只在庐陵任职七个月,但其深切感受到讼累对百姓生活、生产经营、社会稳定的危害,力劝百姓要以和为贵,不要争强斗胜,乱打官司。检察机关探索诉源治理,亦是希望通过培育讲信修睦、守望相助的良好民风,从根本上息讼罢争,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以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治理。

案牍冗繁何以致知?

“先生之学甚好。只是簿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有一位下属官员认为王阳明学说非常好,只是平时簿书讼狱事物繁杂困难,没有办法学习。王阳明闻之,曰:“我何尝叫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正格物。”

王阳明细致讲解到:“例如审理一案件,不能因人应对无理,起了怒心;不能因人言辞圆滑,起了喜心;不能厌恶他的嘱托,加倍惩罚;不能因人请求,就勉强答应他;不能因为自己事务繁杂冗多,就随意断案;不能因旁人诋毁罗织罪名,就随着他们的意思断案。这些情况都是私欲的表现,只有你自己知道,必须精细地省察克制,唯恐心中有一点偏倚,错判是非,这就是格物致知。簿书讼狱的事务之间,都是实在学问,如果离开具体事物学习,却是落空了。”

王阳明格物致知之学,对检察官公正司法大有裨益,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践履格物致知,可不断修正自心,寻求法律和良知的融合,以达到至公至正,民之所向。检察官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不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要坚持“心在事上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减少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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