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4
开栏语
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就是人民的心声。人民有所呼,检察有所应,高度重视、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是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更是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特推出“代表关注·检察回声”专栏,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回应代表委员新要求、新期待、新关注,让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听到余姚检察的“回声”。
代表关注
余鹏
余姚市人大代表
余姚市冷江鳖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在是数字时代,大数据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天来到检察院也看到了检察机关在数字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如检察院研发的乡村检察官云平台,让我们在手机上就能够操作办事,非常便利。另一方面,数字化时代高智商犯罪比重增加,犯罪的社会影响力、侦破难度都在增加,仅仅依靠人力的增加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的办案需求,因此建议检察院继续加强数字化建设,依托数字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来办案,进一步显示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强大威力。
检察回声
近年来,市检察院深入探索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数字检察路径,有效推进“净化空壳公司”、社保补助资金监管等专项监督。入选全省数字检察办案指引3件,1个项目纳入全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2,2个项目纳入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S1、S2。创建被冒名案件专项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行政非诉执行类案监督模型,先后在全国控申检察会议、全国高级检察官研修班作经验介绍。研发“空中走廊”监督线索协同场景应用,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市检察院获评全省首批数字检察示范院。
01
坚持挂帅作战
确保数字检察工作承压突破
强化数字办案单元建设。始终将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架设“1个数字检察专班+N个数字办案单元”工作平台,每月召开数字检察例会,每周通报工作动态。强化“三查融合”机制建设。专门组建“三查办”,将数字检察与“三查融合”协同推进,研发“空中走廊”监督线索协同场景应用,推动“三查”有效“融合”,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强化数据共享体系建设。与市大数据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享执法司法信息,向公安机关调取多项数据,充分运用数据共享成果开展法律监督,推进立案监督。
02
坚持全局观念
提升数字监督办案实战实效
不折不扣落实专项监督。运用行政非诉执行终本案件数字监督模型办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典型案例。一以贯之开展探索创新。全省率先探索行政非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类案监督,列入全省首批数字监督四个专项,获评宁波市检察机关数字监督模型“十佳办案应用”。积极争取“一域突破 全省共享”。全省率先探索缓刑人员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办案模型。积极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接,运用浙检数据应用平台筛查全省数据,向各地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社区矫正人员治安处罚行政违法行为数字监督专项活动全省推进,纳入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S2。
03
坚持系统思维
放大数字检察“利器”优势
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与公安、法院等建立刑拘下行案件法律监督、电子证据规范指引、协同破解“执行难”、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工作机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民政局等行政机关在空壳公司治理协作、自然资源领域税收征管、社会保障政府补(救)助资金监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等领域开展常态化协作,促进多领域社会治理。创建数字化场景应用。承接全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2中涉众案件同案同办重大应用,研发“乡村检察官云平台”,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形成数字检察理论成果。强化数字检察经验提炼和理论提升,多篇数字检察理论文章及新闻宣传被核心媒体报道或刊登,以理论成果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建设。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的热点焦点、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公益保护的短板弱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进一步推进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建立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积极融入党委、政府、经济、社会等“一件事”多跨场景,在运用大数据开展类案监督、参与社会治理上实现新突破,让法律监督工作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规范高效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