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相互碰撞,检察官如何抉择?
发布时间:2023-12-07
【乡村检察官手记】
刑法固然是为了惩罚犯罪,但也应讲求谦抑,避免造成新的悲剧。李明、刘忠二人因眼前的困境走上犯罪道路,令人惋惜。好在二人在案发后积极退赔退赃,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况整体考量,最终对二人酌定不起诉。希望这份不起诉决定,能让他们重拾生活的尊严和勇气,在妻子孩子面前,成为真正撑起家庭的“顶梁柱”。
戴素君、刘义华
"小小的四口之家,是我奋斗的动力。"
2013年的一天,山东小伙李明(化名),从大学毕业后,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只身前往浙江省余姚市打拼,并成功入职当地一家企业,成为了一名工程师。
经过十年的努力,李明组建了家庭,拿出了家里的积蓄付了首付,在余姚安了家。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一女,2021年小女儿出生后,妻子因为生产待业在家,照顾两个孩子,李明的工资用于偿还8000多元的房贷、装修费。一家四口省吃俭用,日子虽然过得拮据,但还算踏实,对未来也有盼头。
“有了房子就有了家,有家就是幸福”,想到自己从异乡客到安居人,从孤身一人到幸福的四口之家,这些年的打拼经历就汇聚成一股坚定的力量,燃起生活的勇气和希望,支撑着他为了妻子、孩子努力在余姚扎根立足。
"幸福的生活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碎。"
疫情后企业效益不佳,李明的名字赫然出现在了降薪名单里面。这个四口之家遇到了不小的经济危机。然而,麻绳专挑细处断,出生仅一年的小女儿不幸感染了肺炎,医生诊断为重症,住进了ICU,每一天的医疗费用就高达1000多元。突如其来的经济压力瞬间压垮了李明的肩膀,家里的存款已经拿去交了首付,自己的工资还要偿还高额的房贷,看着躺在ICU的小女儿,李明陷入了深深的困扰。
平日里,李明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公司在生产产品时会遗留下残金线,李明见残金线管理松懈,无人收拾,觉得可惜,便时常收集起来。看着病床上的女儿,走投无路的李明打起了残金线的主意,想到此前多次收集金线无人发现,偷偷将此前收集的残金线夹带在自己的工牌中带出了工作车间。然而残金线对于严重缺钱的李明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他又将目光落到了成品金线上。不久,李明故伎重施,盗取了用于生产制造的2卷成品金线,连同之前盗出的残金线,带到一家小金银加工店出售。
老板刘忠(化名)见李明不愿登记身份信息,且只要现金不要转账,暗暗怀疑金线来路不端,但是囿于连月来实体经济举步维艰,家中还有一双子女嗷嗷待哺,抱着侥幸心理,以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进行收购,并在事后熔炼制作成金银首饰卖出。
事发不久,公司安保人员经员工反映发现车间内监控摄像头发生移动。通过调查监控发现李明形迹可疑,便找到李明询问,李明当场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主动上交了尚未处理的金线,在得知公司报警后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归案后,李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于第二天就退出了违法所得1万多元。对于自己的盗窃行为,李明表示深深的歉疚和自责。
“要判断一个人是否应当定罪处罚,除了犯罪事实,还要综合考量犯罪动机、目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等因素。”
审阅案卷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李明系初犯、偶犯;而作案动机,是因为小女儿感染重症肺炎住进了ICU,一时糊涂;案发后,李明有自首情节,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犯罪以后真诚认罪悔罪。
“李明平常很老实一个人,工作也挺认真,在公司里表现不错。”走访涉事企业,检察官发现工友们普遍对李明评价不错,认为他违法犯罪是事出有因。
“他已经跟我们真诚道歉悔罪,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对他从轻发落……”检察官再度联系涉事公司时,公司也提出,愿意为其出具谅解书,希望能对他从轻处罚。
再度询问李、刘二人,检察官发现他们认罪态度良好,都表示对自己行为的愧疚和自责,及时上交赃款弥补损失,同时也担心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家里失去经济来源,对妻儿造成困难。全面考量二人的犯罪情节及案发后的表现,在调取了贷款记录、病例资料等证据,并听取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意见、记录在案后,检察官将本案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讨论是否可对二人做不起诉处理。
最终,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刘二人作酌定不起诉处理,同时向公安机关依法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给予二人相应的行政处罚,确保“罚当其错、罚当其责”。